臺北市立格致國民中學
110學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
經110年9月6日交通安全委員會議通過
壹、 依據
一、 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執行作業要點
二、 國民中學交通安全教育教師手冊
三、 國民中學交通安全學習手冊
貳、 目的
一、 維護學生行的安全,確保學生通學安全。
二、 培養學生之交通安全知識,遵守現行交通規則。
三、 協助維護社區之交通安全。
四、 結合學校及社會之資源,推廣交通安全教育。
參、 組織
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設委員,任期一年(學年),無給職,由校長聘請本校相關主管、家長會長、教師代表、社區顧問,以推動校內各項交通安全教育活動:
(一)設置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
1. 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執行秘書一人(由學務主任兼任)。
2. 相關行政人員擔任委員:教務主任、總務主任、生衛組長、教學設備組長、事務組長、教師會長、校警共7人組成。
3. 顧問三人,由轄區派出所(1人)、家長會會長(1人)、里長(1人)組成。
(二)委員參與「交通安全教育」的規劃並督導:本校交通安全教育由全體教職員工共同參與,除了實際的值勤與宣導由學務處負責擬定交通安全教育實施進度表,包括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編制、各項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交辦事項之工作分配(如交通導護輪值表、交通安全成果報局)。按期召開會議,檢討並改進本校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事項。
(三)擬定交通安全教育宣導:由生衛組擬定交通安全教育宣導,於學期前擬定並納入學校行事曆中以確實執行。
(四)組織架構與分工執掌:
1. 組織架構圖:
2. 組織分工執掌: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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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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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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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職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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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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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長(召集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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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昫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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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綜理本校交通安全教育一切有關事宜。
二、 負責召集交通安全教育委員之成員定期開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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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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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主任
(執行秘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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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欣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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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協助主任委員處理交通安全教育一切有關事項。
二、 協調有關處、組,配合執行有關各項教學活動,督導學生實踐。
三、 設計學校校內交通安全教育之教學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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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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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主任(委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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尤博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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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規劃推動交通安全之教學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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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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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主任(委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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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景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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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負責有關交通安全教學設備器材的提供及有關行政事務的配合。
二、 協助交通安全相關環境設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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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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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設備組長(委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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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陽槿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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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交通安全教學的推動及協調。
二、 負責教學活動課程融入資料彙整與編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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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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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務組長(委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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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國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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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支援交通安全設備之採購與器材之維修。
二、 申購及分發交通安全教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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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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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衛組長(委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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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培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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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交通安全活動的推動及協調。
二、交通安全事故之處理常識之說明與訓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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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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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會長(委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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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婉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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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協助聯繫全體教師輪值交通導護,並傳達、宣導交通安全措施。
二、提供相關意見,協助學校推行交通安全教育並宣導擴大成效,以達到教育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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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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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警(委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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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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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校門口、道路指揮,並依實際情況提供相關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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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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轄區派出所
(顧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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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學校推行交通安全工作,並實施校外交通巡查與道路指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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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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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長會代表
(顧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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盧永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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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提供交通安全法規、事故處理、教育宣導、社團訓輔等意見徵詢。
2. 提供學生交通安全教育、訓輔及輔導等工作意見徵詢。
3. 協助及支援交通安全相關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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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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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長 (顧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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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 實施方式
一、 協調教師擬定值週導護表:由全校教師輪值擔任,於校門口配合警衛的指揮,以維護同學的上下學安全。並及時糾正學生行為,預防交通意外事故之發生。
二、 有效宣導交通安全教育
(一) 利用朝會宣導交通安全注意事項,並適時說明近期交通違規事項。
(二) 班會中排定交通安全維護議題討論。
(三) 舉辦「交通安全教育宣導週」加強宣導上下學的觀念。
(四) 不定期於朝會中宣導應加強事項。
(五) 利用家長委員會、寒假及暑假致學生家長函等,向家長宣導交通安全觀念。
三、 成立愛心護童商店
(一) 凝聚社區民眾力量,使學區民眾積極參與學童上下學安全之維護工作。
(二) 於學區內上下學重要必經之路線,尋求志願的商店擔任本校愛心護童商店。
四、 確實實施交通安全教育教學:
(一) 配合課程內相關學科及交通安全學習手冊實施交通安全教育。
(二) 舉行班級交通安全討論會,討論交通安全相關問題。
五、 交通安全環境的佈置
(一)於適當情境設置標誌或標線及動線。
(二)走廊牆壁繪製交通安全圖畫。
六、 舉辦交通安全相關活動
(一) 舉辦「交通安全宣導週」活動,加強宣導交通安全觀念。
(二) 舉辦交通安全海報、作文比賽,並將得獎作品公佈於中廊,一方面讓學生藝文才能有所發揮,另方面也使宣導活動活潑呈現,不致淪於教條宣達。
(三) 週會特地邀請警察局交通隊演講交通安全相關法律常識,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法律觀念。
七、 交通安全輔導工作
(一) 確實依校門口地上路標執行人車分流、校門口的家長接送區、對教職員宣導校園內暫停區及行車規範。
(二) 訂定交通導護輪值辦法、導護日誌、值勤辦法,使導護工作確實、紀錄完整。
(三) 校長、學務主任、生衛組長,不定時巡視交通指揮現場,學生上學情況,並由值週導護做成記錄。
伍、 獎勵
一、參加各項競賽成績優良之學生由校長頒發獎狀及獎品鼓勵。
二、對推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表現優異之同仁,期末由校長報請有關機關獎勵之。
陸、 本實施計畫經交通安全委員會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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