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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檢送國防部「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 點」及相關修正說明各1份,請查照。
發布日期 2023/4/12
發布單位 學務處
點閱次數 33
詳細內容

 主旨:檢送國防部「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 點」及相關修正說明各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國防部112年3月27日國政文心字第11200829091號函辦 理。

二、囿於本案時程急迫,有意參加旨揭評選之團體或個人,請 於112年5月5日(星期五)前回傳調查表予本府教育局,俾 利管制辦理府內初審會議召開事宜。

三、上揭參選團體或個人請於112年5月19日(星期五)前將薦 報表、具體事蹟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各1份(含書面資料及電 子檔)函送本府教育局辦理初審作業,經初審合格者由教 育局統一薦報國防部參加評選。

四、薦報具體事蹟以前一年度(111年)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之 料,每一團體或個人以1冊(200頁內)為限,頁內)為 限;團體 頁內)為限;以電腦繕造後製成光碟並打印成冊 (請分別存取WORD及PDF檔,影音、其他格式資料一律擷取 成照片檔或掃描成圖檔方式置入),未提供電子檔或檔案 非以前述格式製作,以致國防部無法完成彙整作業者,視 同無佐證資料。

五、有關高中(職)校軍訓教官依旨揭作業要點規定統一由教 育部於「學校教育」類別薦報。

六、本案各縣(市)政府薦報額度為2團體3個人,請各機關學 校踴躍推薦所屬承辦同仁參與選拔,以鼓勵積極協助推動 全民國防教育工作之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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