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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外訊息列表
標題 |
檢送國防部「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 點」及相關修正說明各1份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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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 |
2023/4/12 |
發布單位 |
學務處 |
點閱次數 |
33 |
詳細內容 |
主旨:檢送國防部「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 點」及相關修正說明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國防部112年3月27日國政文心字第11200829091號函辦 理。
二、囿於本案時程急迫,有意參加旨揭評選之團體或個人,請 於112年5月5日(星期五)前回傳調查表予本府教育局,俾 利管制辦理府內初審會議召開事宜。
三、上揭參選團體或個人請於112年5月19日(星期五)前將薦 報表、具體事蹟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各1份(含書面資料及電 子檔)函送本府教育局辦理初審作業,經初審合格者由教 育局統一薦報國防部參加評選。
四、薦報具體事蹟以前一年度(111年)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之 料,每一團體或個人以1冊(200頁內)為限,頁內)為 限;團體 頁內)為限;以電腦繕造後製成光碟並打印成冊 (請分別存取WORD及PDF檔,影音、其他格式資料一律擷取 成照片檔或掃描成圖檔方式置入),未提供電子檔或檔案 非以前述格式製作,以致國防部無法完成彙整作業者,視 同無佐證資料。
五、有關高中(職)校軍訓教官依旨揭作業要點規定統一由教 育部於「學校教育」類別薦報。
六、本案各縣(市)政府薦報額度為2團體3個人,請各機關學 校踴躍推薦所屬承辦同仁參與選拔,以鼓勵積極協助推動 全民國防教育工作之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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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目前無資料 |
相關檔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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