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檢送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教育部合辦活動獎勵計畫」1 份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6月19日環署綜字第1120028678 號函暨教育部112年6月19日臺教(六)字第l120057037A號 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