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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本處109年度辦理「環境教育人員增能工作坊」第2期(班 期代碼:B00131),請貴機關遴派業務相關人員參加,並 請於6月16日(星期二)完成報名,請查照。
發布日期 2020/5/28
發布單位 學務處
點閱次數 242
詳細內容

 說明: 一、依據本處教育訓練計畫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15條辦理。 二、研習目標:認識臺灣能源轉型與從環境教育出發瞭解能源 企業的社會責任。 (詳見附件1、2)。 三、研習日期:7月1日(星期三)。 四、研習對象:參加過本處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班、環境教育人 員(30小時)核心課程研習班等人員或對環境教育有興趣 同仁。 五、調訓方式:請各機關人事人員於109年6月16日前至「實體 班期人事登入系統」(網址:http://dcsdcourse.taipei. gov.tw/personnel_login.php )完成班期報名作業。 六、研習訊息將逕以E-Mail發送予研習人員與貴機關人事人 員,請多加留意。為免傳送漏失情事發生,研習訊息惠請 貴機關人事人員再予轉知研習人員。 七、實體課程教育訓練教材置於:登入「臺北e大」-「實體班 期專區」-「29學員專區」-「29C講義下載」,參訓人員請 於上課前瀏覽或下載,上課當日不提供講義。 八、旨揭班期全程參與者核發6小時環境教育人員展延時數;公 務人員者,另核發終身學習時數。 九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及保障個人健康安全等 考 量,請配合以下防疫措施: (一)依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國際旅遊疫情建議 等級」規定,若學員被認定「居家隔離」、「居家檢疫 」、「自主健康管理」、「14天內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 或高風險國家旅遊史」等對象者,於規定防治措施期 間,請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社區監測方案辦理,並嚴禁 至本處參訓。 (二)另依本府發佈之「因應武漢肺炎臺北市政 府活動辦理規 範」,於國內疫情流行期間,為保障「慢性病者、孕 婦、其他免疫力較弱」等同仁健康,原則禁止是類人員 報名參訓。 (三)如有前述(一)、(二)情事者,敬請人事人員協助同 仁辦理線上異動作業(取消參訓)或請假作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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