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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|
本處109年度「環境教育人員核心課程研習班」第1期(班
期代碼:AA2922)訂於8月18日於本處辦理,請轉知貴機關
所屬人員踴躍參與,並於7月10日週五前完成報名,請查
照。 |
發布日期 |
2020/6/9 |
發布單位 |
學務處 |
點閱次數 |
246 |
詳細內容 |
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109年度訓練計畫辦理。 二、研習對象: (一)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,持以下環境相關領域學歷 與學分者: 1、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、獨立學院或專科,或經教育 部承認之國外大學、獨立學院或專科畢業,並修畢環 境相關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(不可跨領域),但未 研習環境教育核心科目,含環境教育、環境倫理、環 境教育教材教法之學員。 2、欲參訓者請先至環保署環境教育認證申辦系統/認證資訊/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得採計之專業領域課程」查詢 (https://eecs.epa.gov.tw/front/),初步自行檢 核符合規定後,再行報名本研習。 (二)已持有環境教育人員認證,於該認證有效期間內欲取得 環境教育人員展延時數者。 三、請各機關人事人員於109年7月10日(星期五)前至「實體 班期人事登入系統」(網址:http://dcsdcourse.taipei. gov.tw/personnel_login.php)完成「環境教育人員核心 課程研習班」第1期(班期代碼:AA2922)報名作業。 四、檢附研習課程表(詳如附件1),達開班標準即逕以E-Mail 發送研習訊息予研習人員與貴機關人事人員,請多加留 意。為免傳送漏失情事發生,研習訊息惠請貴機關人事人 員再轉知研習人員。 五、旨揭班期全程參與者,核發32小時環境教育時數(持有效 期間內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,另可作為環境教育人員展延 時數);公務人員者,另核發終身學習時數。 六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變化快速,及保障個人健 康 安全等考量,請配合以下防疫措施: (一)依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國際旅遊疫情建議 等級」規定,若學員被認定「居家隔離」、「居家檢 疫」、「自主健康管理」、「14 天內有發燒及呼吸道症 狀或高風險國家旅遊史」等對象者,於規定防治措施期 間,請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社區監測方案辦理,並嚴禁 至本處參訓。 (二)另依本府發布之「因應武漢肺炎臺北市政府活動辦理規範,於國內疫情流行期間,為保障「慢性病者、孕 婦、其他免疫力較弱」等同仁健康,建議是類人員避免 報名參訓。 (三)如有前述(一)、(二)情事者,敬請人事人員協助同 仁辦理線上異動作業(取消參訓)或請假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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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目前無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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