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為國內12至17歲青少年COVID-19疫苗接種政策相關作業調 整更新及本市學生接種配套措施一案,請貴校配合辦理並 加強宣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市衛生局111年3月30日北市衛疾字第11131183522號 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(ACIP)於本 (111)年3月24日第2次臨時會議決議事項,調整國內12至17 歲青少年COVID-19疫苗接種措施及期程如下: (一)自本年3月25日起同意Moderna COVID-19疫苗用於滿12至 17歲青少年族群之基礎劑及基礎加強劑接種;不同廠牌 之mRNA COVID-19疫苗可交替使用,並建議第一劑與第二 劑間隔至少12週(84天)。 (二)基於國際間監測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後心肌炎或心包膜 炎之通報情形顯示,青少年族群接種Moderna疫苗後心肌 炎/心包膜炎之發生率高於其他年齡層,也較接種BNT疫 苗者高且接種第二劑後發生比率高,爰接種前須充分告 知接種Moderna COVID-19疫苗之保護效益、可能產生之 副作用(含心肌炎/心包膜炎發生風險)及接種後應注意事 項,並取得家長同意(附件1),經醫師評估後始得接 種。 (三)接種疫苗後2週內應避免劇烈運動,28天內若發生疑似心 肌炎或心包膜炎之症狀,例如:胸痛、胸口壓迫感或不 適症狀、心悸(心跳不規則、跳拍或顫動)、暈厥(昏 厥)、呼吸急促、運動耐受不良(例如走幾步路就會很 喘、沒有力氣爬樓梯)等症狀,請務必立即就醫,並告知 醫師相關症狀、症狀發生時間、疫苗接種時間,以做為 診斷參考。
三、另為鼓勵本市高中職、國中及國小12至17歲學生接種疫苗 積極防疫,本局自111年4月6日起至111年5月31日止提供以 下接種獎勵辦法:
(一)學校統一陪同學生至本市合約醫療院所接種: 1、核予帶隊老師及接種學生公假(派代),並核予帶隊教 師嘉獎一次。 2、依帶隊學生完成接種人數補助學校每人新臺幣(以下 同)1,000元,以充實學校防疫基金,每校至多3萬元 整。請學校於111年6月6日(星期一)前檢附完成接種學 生名冊(附件2)及實際支用明細表(附件3),報局覈實 申請經費核撥銷。
(二)申請本市合約醫療院所到校設站接種: 1、倘學校單場可實際接種30名學生以上者,得向本市衛 生局申請本市合約醫療院所入校設站辦理新冠肺炎疫 苗集中接種。 2、核予學校承辦人嘉獎一次。 3、依實際完成接種學生數補助學校每人1,000元充實學校 防疫基金,每校至多5萬元整。請學校於111年6月6日 (星期一)前檢附貴校接種學生名冊(附件2)及實際支用 明細表(附件3),報局覈實申請經費核撥銷。
(三)另開放12至17歲青少年至本市疫苗預約平台預約COVID19疫苗接種(詳細資訊另函通知)。
四、檢送莫德納疫苗接種須知及意願調查表、接種完成學生名 冊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實際支用明細表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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