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1年4月26日起調整居家隔離天數並實施「重點疫調」,並請學校協助校園內確診個案之匡列與居家隔離單開立等事宜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6004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配合「重點疫調」及協助匡列密切接觸者,請學校防疫長事先協助配合建立「COVID-19學生防疫單」相關資料,
當接獲有學生或教職員工確診時,儘可能於知悉確診個案24小時內,協助匡列「確診個案之密切接觸者」,匡列原
則如下:
(一)高中以下各級學校(含幼兒園)確診個案之同班同學(含導師)。
(二)國小課後照顧班座位9宮格同學。
(三)老師/科任辦公室座位9宮格同事。
(四)補習班、安親班未戴口罩15分鐘以上座位9宮格同學。
三、有關防疫各項規範本局將因應指揮中心措施滾動式修正, 請各校配合;另請協助宣導師生配合必要之隔離及自主防 疫措施,遵守相關規範,共同維護社區安全。
四、檢附「居家隔離3+4方案QA」、「COVID-19學校防疫長配合 及注意事項」及「COVID-19學生防疫單」(本表僅提供學校 參考使用,若有更適合的表件及作法,尊重學校處理方式) 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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