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 您的位置:首頁 > 對外訊息.友善列印,開新視窗
  對外訊息  
     
 
推文至 facebook 推文至 plurk  | 回列表 |
對外訊息列表
標題 函轉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9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228號公 告「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」,自111年8月 2日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
發布日期 2022/8/8
發布單位 學務處
點閱次數 95
詳細內容

 主旨:函轉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9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228號公 告「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」,自111年8月 2日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

說明: 一、依本府111年8月3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131261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「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」自111年8月2 日停止適用,惟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5月7日發 布之確診個案解隔條件,確診者於解除隔離後免快篩仍應 進行7日自主健康管理。

三、自主健康管理期間,免快篩即可正常到校上班上課及「參 與課後跨班性活動」,惟應落實以下防疫規範:除用餐飲 水外均應全程配戴口罩(用餐應用防疫隔板),課程(含跨班 課程)應固定座位,並維持良好社交距離並加強環境清 消。

四、檢送衛生福利部原函、公告及注意事項各1份。

相關連結 目前無資料
相關檔案 目前無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