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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|
為辦理112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 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一案,請各校視需求依實施要點規定 及說明事項辦理,請查照。 |
發布日期 |
2022/8/22 |
發布單位 |
學務處 |
點閱次數 |
77 |
詳細內容 |
主旨:為辦理112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 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一案,請各校視需求依實施要點規定 及說明事項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 點(以下稱實施要點)及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(以 下稱大湖農工)111年8月11日湖農工學產字第1110006153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補助期程、對象、申請項目與限制、申請方式及應 檢 附書面資料等,說明如下: (一)補助期程:全年度執行之案件,執行期程為112年1月1日 至11月30日者,應於111年9月10日至10月9日前提出申請 (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 計畫)。 (二)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:中低收入戶學生、低 收入戶學生、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 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。 (三)申請項目與限制: 1、每校所提體育類、音樂類、藝術類、舞蹈類之具特殊 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,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款規 定:「每申請案,以部分補助為原則;特殊專長比 賽,依各類比賽項目,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 一案為限;個人特殊專長培訓,每一弱勢學生,每年 以申請一案為限。」,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 提報之培訓學生應為1名,若含2名以上請分別提報計 畫。 2、案內「專長項目」請參考附件或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 公告。 3、所報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,不予補助,請勿 提出申請。 (四)申請方式: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,請至下列網站 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,網址:https://www. thvs.mlc.edu.tw/。 (五)應檢附書面資料: 1、書面申請格式:申請書、經費概算表、計畫書(含完 整授課時程表格式)、專業指導人員名冊、學生名 冊、學生專長證明目錄、切結書(以上資料各1式2份 2、附件佐證資料: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 影本、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(以上資料各1份,請依 順序排列)。 3、上開資料彙整完成並核章後,請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 定,請勿裝訂,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。
三、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,請詳閱大湖農工網站,網址: https://www.thvs.mlc.edu.tw/,首頁左方教育部學產基 金網頁公告,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,電話:037-992216 轉 711,或E-mail:[email protected]。
四、欲申請本補助之學校,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填報,並 將相關書面資料免備文逕送本局彙整,並於信封註明 「OO學校申請112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 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」。請各校承辦人先行依特 殊專長收件查檢表檢查申請文件紙本與線上填報資料是否 正確完整,逾期或資料不齊全,視同缺漏件並放棄審查資 格。 五、檢附大湖農工來函及附件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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