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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宣導列表
標題 |
有關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、 月撫卹金(年撫卹金)或遺屬年金(月撫慰金)給付金額,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% 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一案 |
發布日期 |
2022/4/19 |
發布單位 |
人事室 |
點閱次數 |
218 |
詳細內容 |
旨揭調整方案係自111年7月1日實施,爰以該日以前【即 111年6月30日(含當日)以前】生效之退撫案件始為旨揭 調整方案之適用對象。準此,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 法辦理自願退休或屆齡退休之人員,其生效日期應於申請 時審慎決定;逾審定生效日後,不得請求變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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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目前無資料 |
相關檔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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