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本局101年8月17日北市教中字第10140376300號函修訂 公布「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『服 務學習』採計規定」,及本局111年9月1日北市教中字第 1113077774號函修正之「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 業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112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實數採計期程為109學 年度上學期至111學年度上學期(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 份計算,上學期為當年度8月1日至隔年度1月31日;下學期 為當年度2月1日至7月31日)止,連續5學期選3學期,每學 期完成 6小時,可得5分,上限15分。
三、非應屆畢(結)業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,除上開採計期間 外,亦得選擇國中在學期間前5學期選3學期進行採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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