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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|
為衛生福利部委託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辦理
「108年度戒菸衛教人員專門實體課程」,請學校推薦相
關人員參訓,請查照。 |
發布日期 |
2019/8/8 |
發布單位 |
學務處 |
點閱次數 |
437 |
詳細內容 |
說明: 一、依據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108年7月31日台戒衛字 第10807310001號函辦理。 二、該學會承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辦理「108年戒菸衛 教人員訓練計畫」,將於高雄市辦理旨揭課程,旨揭課程 採用「線上團隊合作學習」(Team-based Learning, TBL) 形式授課,課程地點分別為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」及「高 雄市苓雅衛生所」。 三、旨揭課程由學校推薦菸害防制相關人員參訓,參訓人員須 完成菸害防制相關「核心」訓練且具備推動菸害防制實務 工作經驗。參訓名單將由該會會同國民健康署依各報名人 員檢附之相關文件進行審查後確定。 四、旨揭課程全程免費(提供午餐,不支給差旅費),活動採線上報名,報名網址:http://ppt.cc/f2f0Ix,課程及報名 辦法詳閱附件。 五、參訓學員需全程參與並通過測驗達70分(含)以上,並於課 後6個月內完成該署所規定之相關實務訓練及習作,繳交實 務訓練報告並完成「菸害防治現況調查問卷」後2個月寄發 合格證書。 六、參訓學員須於上、下午第一堂課開始前辦理簽到,課程全 部結束後辦理簽退,若未依前述規定辦理簽到及簽退者, 該會恕無法給予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、公務人員時數及 合格證書;課程開始後15分鐘將不再提供課程簽到。 七、該會將主動申請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,申請通過後,將 於課後1個月內協助上課學員登錄積分及協助上傳公務人員 時數,請學員自行至該部繼續教育護產積分管理資訊系 統,查詢積分及下載上課紀錄。 八、如有旨揭課程相關問題請電洽該學會承辦人:陳品蓁小 姐,電話:0966-62996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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