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為教育單位辦理緝毒溯源通報作業注意事項一案,請依說 明辦理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教育部111年1月13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12800360號函辦 理。 二、110年行政院第30次毒品防制會報有關「青少年及校園毒品 防制概況及精進策略」決議事項:落實保護校園毒品案件 通報者之個資安全乙節,請教育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,於 處理校園毒品案件時,需保護吹哨者及避免曝光其身分, 並確依部頒「教育單位協助檢警緝毒溯源通報作業要點」 辦理相關作業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