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修正本局111年8月23日修訂《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 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教育總指引》,有關辦理校 外教學(含畢業旅行)旅程中遇有確診個案之處理方式,請 查照。
說明: 一、依據本局111年8月23日北市教體字第11130759981號函續 辦。
二、本次修正總指引第15頁,畢業旅行、校外教學如於旅程中 遇有學生快篩陽或確診之處理方式如下
: (一)同行學生:與確診個案同寢及同車學生進行快篩, 如快 篩陰性則繼續行程,如快篩陽性則比照確診個案流程辦 理;其餘學生則繼續行程。
(二)確診個案:輕症請家長自行接送或安排防疫計程車,前 述費用需家長自付;重症則請撥打119聯繫當地醫療單位 協助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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